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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过后是晴天—— 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纪实

2015-03-02 16:55:20

16,到执行局上班的第一天,我的办公室里来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老人说,刚打听到她外孙女岳某的执行案件由我接手,所以就急着过来找我了。

我招呼老人坐下,倒了杯水给她,并对她说很抱歉,因为刚接手案件,还没有来得及翻阅卷宗了解案情。

我找出卷宗,仔细看了起来。案件的主人公是两个花季少女。201069日晚,两人在一酒吧相遇,少女陈某见男友与少女岳某在一起喝饮料,上前质问男友未得到回应后,遂从桌上拿起一玻璃酒杯砸向一旁的少女岳某。可怜少女岳某,还未反映过来是怎么回事便倒在血泊之中,面部被严重刺伤,惨不忍睹。20113月,少女陈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弥勒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附带赔偿岳某医疗等费用共计55106.02元。判决生效后,少女陈某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服刑改造。民事赔偿部分扣除陈某已支付的部分医疗费,剩余50806元尚未支付。

20114月,岳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曾写信给服刑的陈某,希望其真诚悔罪,写信给父母代其向受害人岳某赔偿,争取减刑早日回家。同时,执行法官又多次找到陈某父母,希望父母代女儿向岳某支付赔偿金。但均无果而终。

卷宗里岳某伤口缝合的几张照片,隐隐刺痛我的心。从照片中可以看出,被伤害前的岳某,面目清秀,长得俊俏。如今,满脸伤痕的岳某将怎样面对以后的人生。

老人说,外孙女命很苦,两岁父母离婚后随母生活,后母亲因病早逝,外孙女就与她一起生活到现在,她已是六十八岁的人了,每月虽有1000多元的退休金,但难以维持两个人的生计,现在还急需用钱为外孙女做二次手术整容;外孙女以前爱唱爱跳,爱说爱讲,但经历父母离异、母亲早逝后,变得不爱说话了,案件发生后,更不愿跟人说话,整日闭门不出。

老人还说,案件申请执行快四年了,执行法官连我在内换了三人,但赔偿款却分文没有拿到。

我对老人说,案件没有及时得到执行,我们很愧疚,压力也很大,但请她相信,我们一定会解决的。

送走老人后,我和同事驱车来到了被执行人陈某家里。陈某刚为人母,小孩还在哺乳期。陈某说,因为岳某,她去服刑,刚从监狱回来,为何岳某却还阴魂不散,又来纠缠她不放,她已付出了代价,不再欠岳某了。陈某言辞偏激,非常抵触。

待陈某平静后,我对她说:“虽然你失去了两年多的自由,但岳某因为你却承受了精神和肉体的痛苦和折磨。你现在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看上去也很幸福,而岳某因被你毁容,不要说以后谈婚论嫁,就连现在活下去的勇气都快没有了。”

陈某若有所思,沉默了一阵后对我说,她家里现在也很困难,她出不去打工挣钱,只能在家带小娃。她希望与丈夫和公婆商量,看看他们能不能想想办法。

几天后,陈某打来电话,称若岳某愿意和解,她丈夫和公婆愿意借款15000元来代她将此案彻底了结,否则只能等她以后出去打工挣钱来慢慢偿还。

我将陈某的情况告诉岳某的外婆后,老人说容她与外孙女商量一下再作决定。

一天后,老人打来电话对我说,她们也理解陈某的难处,但要求赔款不能少于3万元。

我和同事再次来到陈某家,给陈某的丈夫和公婆,反复讲了岳某的家庭情况及岳某的不幸,希望他们多考虑一下对方的感受和请求,但最终仍没有得到理解,他们仍然坚持只愿意一次性支付岳某15000元。

岳某的情况引起了院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优先将其纳入到2014年度司法救助的对象范围,经做工作,岳某外婆及岳某本人同意法院对岳某司法救助15000元后,再由陈某支付15000元了结此案。

通知领款时,老人说外孙女不愿见陌生人,就由她来代收。我对老人说,请她也来,我有话要对她说。

岳某如期而至,目光呆滞,毫无表情,脸上的伤痕还清晰可见。看得出岳某还没有走出那段阴影。我向她列举了身边那些身残志坚的人和事,鼓励她学会忘记,忘记这段痛苦的记忆。教她克服自卑心理,学会坚强,树立自信心,相信她一定会有美好的未来。

岳某拭去泪水后对我说,谢谢我的鼓励,曾经她也有过轻生的念头,但她不忍心失去外婆,从今往后,她会坚强面对以后的生活。          

                 (作者单位:弥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