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拍公告(金国文、曾红丽诉张洪伟、邓永生)
2017-01-04 07:49:25
云南省弥勒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弥阳镇双桥路118号B幢102号
房产的公告
云南省弥勒市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9月7日10时至2015年9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弥勒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f.taobao.com/0873/05,户名:弥勒市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弥勒市弥阳镇双桥路118号B幢102号房产。起拍价:34万元,保证金:3.4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8月22日起至2016年9月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6年9月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2016年9月12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弥勒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弥勒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0600020545740012 )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举报监督电话:0873-6222831
弥勒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淘宝网拍公告(金国文、曾红丽诉张洪伟、邓永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