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啃执行“硬骨头”
2016-03-28 15:19:29
古有蜀道难,难于上青天,今有执行难,难于攀蜀道。谈及法院执行工作,“难”已定格为人们的第一印象,尤其“骨头案”的执行,更如同推舟于路。然而,弥勒法院却有着这样一支“铁齿铜牙”的执行队伍,他们不但勇于“攀蜀道”,还敢啃、善啃“骨头案”。
勇于担当 服务大局
弥勒市是红河州的北大门,随着云桂铁路的开工建设,使弥勒重要交通枢纽的地位更加凸显。但铁路建设工程实施至弥勒境内的布王戈隧道时却停滞下来,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中铁十八局与吴某的施工队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施工队驻扎施工现场但不进行作业,致使该隧道的建设停工达十月之久。中铁十八局向有管辖权的天津津南区法院起诉并递交了先予执行申请书,要求吴某施工队撤离布王戈隧道施工现场,津南区法院随即作出先予执行裁定,同时向施工现场所在地的弥勒法院委托执行。
虽然案件执行难度大,但弥勒法院的干警没有因此而怠于执行。在依法接受委托后,弥勒法院便迅速召开执行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由院领导挂帅开展执行工作。虽然早已预料到这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但被执行人的激烈反映仍超出执行法官的预期——在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后,吴某等人便向有关部门同时递交了信访件,并组织施工人员到政府机关办公地拉横幅反映诉求,执行工作的开展一度受阻。
工程工期愈来愈紧,双方一触即发的对立态度和相差甚远的和解条件,使执行法官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但他们清醒地认识到,强制执行只会激化矛盾,悖于先予执行的目的,只有审慎对待每一个执行环节,寻求双方各自心理预期的突破点,才能促成执行和解。为此,执行法官先找到吴某一方,向其开诚布公,引导其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再“背对背”与中铁十八局沟通,同时到施工现场对吴某的设备逐一登记造册。双方的僵持在几个回合后终于有所缓解,执行法官抓住这一有利时机,适时提出了合理执行方案。最终,在执行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中铁十八局与吴某均作出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这块“硬骨头”终是在不到两月的时间便被执行法官拿下,保障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施工。
坚持不懈 心系民生
市场经济的脚步非高效不能赶上,规模化经营的现代农业正逐步取代具有人均耕地少、耕地抛荒严重等短板的传统农业。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经过多方查证,得知天巍公司确无履行能力,土地租金和违约金难以得到有效执行。正当执行工作一筹莫展时,天巍公司向法院表示,愿意用目前尚栽种在土地上的竹子抵偿未支付的土地租金和违约金,并表示同意解除《土地租赁合同》。但案件涉及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且解除合同与终审判决确定的内容背道而驰,处理稍有不慎便会引发大规模群体事件,唯有结果真正代表民意,才能使纠纷得到实质化解。经过大量的走访工作,执行法官了解到,自2006年签订合同以来,约定的土地租金基本没变,而同类土地在当地的租金却早已水涨船高,绝大多数村民都愿意尽快终止合同另租。然而,天巍公司愿意用来抵偿的竹子之价值却与终审判决确定的金额有一定差距,要达成和解仍存在很大困难。
只要有一线希望就不放弃。在村委会和村小组的配合下,执行员邀请村民代表参加了执行工作会议,如实告知天巍公司的实际情况,客观分析今后案件的执行进展,会后又挨家挨户做工作,并积极为竹子寻找销路。经过多日连续奋战,在村民大会上最终表决通过了法院提出的执行方案,案件得以顺利执结,保障了数百户村民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弥勒法院)